十五、正解经文之——四十八愿
【设我得佛,十方无量不可思议诸佛世界,其有女人,闻我名字,欢喜信乐,发菩提心,厌恶女身,寿终之后,复为女像者,不取正觉。】
佛法中常说“但得本,莫愁末”,上一愿讲了闻名可得诸深总持,若得总持功德便可于一切万法而随意自在。然而在娑婆世界万法中的根本法就是淫欲法,故擒贼先擒王,这第三十五愿讲的就是闻名能够信乐者,可于男女欲相法上而得自在,因此名为“脱离女身愿”。
先强调一点,佛法中拿女身、女相来说法,切莫以为是对女众的歧视,只是以此来表明男女相即是淫欲相,而“欲”又为障道第一因缘,故而用女相来表显贪欲烦恼。从众生的业习本质进一步论,男女相即是轮回相,而在轮回的业感中投生为女众,说明其所造作的业习与感召的果报相对要更浓更苦一些。比如经中讲到女身有五种障碍:第一不能作梵王,因为梵王修净行,而女人多染;第二不能作帝释天,因为帝释天少欲,而女人多欲;第三不能成魔王,因为魔王生性刚强,而女人懦弱;第四不能作转轮圣王,因为轮王仁慈,而女人善妒;第五女身不能成佛,因为佛是万德庄严,而女人具足烦恼。佛曾在《大爱道比丘尼经》中总结说有八十四种女态,都是因女人习气而滋生的具体烦恼。所以说女众身心俱是众苦之本,按照通途自力的修法,至少要修到第一大阿僧祇劫的地步,才能脱离女身。
这条愿文中由闻名而生信乐的功德,便可杜绝复为女身的因缘。从极乐世界的本土而言,信愿念佛的行者不论男女只要成功往生,就皆得三十二相大丈夫身,连男相尚不可得,何况再为女相,由此也足以证明,极乐世界是纯粹的无欲之净土。从他方国土而言,只要得闻名号而生信乐,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生有女身的世界,纵使生有女人的世界,也不会复为女身。再往深究,在家相具有男女相,出家则皆为出世丈夫相,因此可生生世世以大丈夫僧相而自利利他。
愿文中讲到“厌恶女身”的前提,是要以“发菩提心”为根本,由此我人可以体察到,能对女相、女身的弊陋生起客观的领解,实际上要有非常高明的见地和深广的发心,才能以正知见真正受持此愿的功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