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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正解经文之——四十八愿

【设我得佛,十方无量不可思议诸佛世界众生之类,闻我名字,不得菩萨无生法忍诸深总持者,不取正觉。】

​ 上一愿讲了光明触身之大用功德,那么“光明”是如何显现的?就含藏在阿弥陀佛的名号功德之中,所以第三十四愿就名为“闻名得忍愿”。“十方无量不可思议诸佛世界”是说其别相,因有别业,故生于别别国土;“众生之类”是说其总相,不论胎卵湿化无非皆是业已形成。十方国土中的所有众生,只要保证有得闻名号的法缘,如《地藏经》中讲的“一历耳根”“闻在本识”等,就能得无生法忍,入甚深法藏。

​ 《大智度论》中讲到“无生忍者,乃至微细法不可得,何况大,是名无生,得此无生法,不作不起诸业行,是名得无生法忍”。可见得无生法忍就是完全安住在不生不灭的实相理体中。如果从自力修行论,要到第二大阿僧祇劫满,登八地之后,才能得真正的无生法忍。

​ 而这条愿文设置的功德是,众生只要得闻阿弥陀佛名号,就是其入无生忍的因缘。因为弥陀名号无量光寿就是不生不灭的现境,所以得闻名号者便会当下与实相之因缘相应,这样因也是实相,因为众生本来就是实相,缘也是实相,能够闻此实相之名,那么所感的果也是此实相,所得的报也是此实相。在因缘果报的秩序中除了实相之外没有第二种法,此实相也就是“诸深总持”之法。

​ 由此可知,经中所说的“不假方便,自得心开”,又说“但得见弥陀,何愁不开悟”。这些佛言祖语皆是此愿所成就之功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