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、正解经文之——四十八愿
【设我得佛,他方佛土诸菩萨众,来生我国,究竟必至一生补处。除其本愿自在所化。为众生故,被弘誓铠,积累德本,度脱一切。游诸佛国,修菩萨行,供养十方诸佛如来。开化恒沙无量众生,使立无上正真之道,超出常伦诸地之行,现前修习普贤之德。若不尔者,不取正觉。】
上一愿讲的所成就三十二相之福报,并非让我人用六根享受生活,而是代表净土的自利功德,这一愿名为“一生补处愿”,代表利他功德。净土法门属于圆通法门,包括往相与还相两个方面,也就是说不但要发愿而去,而且还要乘愿再来。此愿的内容意在于后者。
有的往生到极乐世界的天人菩萨,首先会只进不退任运地到一生补处的境地,在因缘差别中有的就在极乐成佛,有的就乘自己本愿,去他方国土去精进不懈地救度众生。文中的“被弘誓铠”就是披甲精进;“积累德本”就是摄善法精进;“度脱一切”就是饶益有情精进。在这样无所得而无所不得的法境中,去上供下化,自利利他。
在这种情况下,这条愿保障让他们拥有的功德利益是“超出常伦诸地之行”。可以理解为虽在他方国土中教化,但修证体系用的则是极乐的圆修圆得,这是自利;虽在他方国土中教化,但弘扬的是不落通途次第的净土圆顿教法,这是利他。“现前修习普贤之德”,意为到他方国土中去示现,不必再从头开始经历阶位,一去便速成等觉菩萨的功德。或者说去他方国土因不失定意,凡有所作皆是普贤之行,所以才能德周法界,位邻极圣。
这条愿可谓是阿弥陀佛为一切往生菩萨所作的“养老保险”,一旦往生后,所行上求下化因缘中,都在等受极乐净土的功德加持,在占据着极乐本土功德资源的同时,又可以去十方国土捞功德“外快”。如果从往生之前来看此愿的内涵,就是不但能带业往生,而且还可以带业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