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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《八识规矩颂》贯解
第七识颂
带质有覆通情本,随缘执我量为非,
八大遍行别境慧,贪痴我见慢相随。
恒审思量我相随,有情日夜镇昏迷,
四惑八大相应起,六转呼为染净依。
极喜初心平等性,无功用行我恒摧,
如来现起他受用,十地菩萨所被机。
“八大遍行别境慧,贪痴我见慢相随”,这两句颂文是讲第七识所相应的十八个心所。前一句提到十四个,即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掉举、昏沉、失念、散乱和不正知这八个大随烦恼;再加上作意、触、受、想、思五个遍行心所;另外还有别境心所中的慧;后一句提到四个,即根本烦恼中的我贪、我痴、我见、我慢,这十八个心所与第七识相随不舍。
我们来举例分析一下,比如为什么四根本烦恼与第七识始终相应不舍?首先说“我贪”,因第七识执第八识见分为我,自然会对“我”生爱,故而有贪;既然固执主观的自我,就不能在缘生之法上洞明真相,反而为一切烦恼的根源,所以说“我痴”;把第八识的见分认为是固定不变的我,属于非我计我,这是“我见”;既然有我见,则高举自我而生慢心,正是“我慢”。那么为什么第七识中只有这四个烦恼,而没有六大根本烦恼中另外的两个——“疑”与“嗔”呢?因为第七识执第八识见分为我,这种情态只有深深的贪爱,而嗔恨心的生起,需要以逆境为媒介,所以第七识从来不会起嗔;而且第七识执第八识为我,信念坚定,毫不怀疑,所以也没有疑。
再来看这两句颂文,“恒审思量我相随,有情日夜镇昏迷”。在唯识佛法中,从“恒”和“审”的角度,对八识进行了一个归纳:比如第八识属于“恒而非审”,也就是说他恒常思量,但是不缘外境;第六识为“审而非恒”,因为他一定是去缘外境而起的分别,但是有间断,所以不恒;前五识属于“非恒非审”,缘外境时不起审察作用,也更不是恒常的;只有第七识为“是恒是审”,恒执第八识见分为永恒不断,审非我之见分一定为我。所以颂文讲“恒审思量我相随”。
如果进一步细化地了解,这里的“我”即兼具人我与法我:第七识执着第八识见分为我,通常表现出来就是觉得色身内有一个固定不变、可以往返人天六道的灵魂,这就是“人我”执;同时第七识又认为阿赖耶识是恒久不变的实体,表现出来就是认为心外有一个固定不变之实体,这就是“法我”执。
从中可见有情之造业轮回,第七识是主要的祸端。因为他恒审思量有“我”,前六识为了满足“我”的欲望,让六根日夜奔驰在六尘境中,致使原本清净光明的自性为欲所包围,就像是浓雾笼罩着一样,有情众生因而长久昏迷不觉,这就是恒审思量造成的后果,所以说“有情日夜镇昏迷”。这两句颂文,前一句是表因,后一句是讲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