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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 第五无为法者,略有六种:一、虚空无为;二、择灭无为;三、非择灭无为;四、不动灭无为;五、想受灭无为;六、真如无为。

​ 言无我者,略有二种:一、补特伽罗无我;二、法无我。

​ 昨天讲到“真如无为”而圆满了百法,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佛法的旨趣,就是要证得真如无为,得究竟大自在。但是同前面一样,此处所说的“真如”,也是假名安立,并不是说真的有个真如存在,只是借这样的假名,众生可以得到“离一切虚妄颠倒”的真实作用。

​ 比如说为破众生执着一切法相待而有,就说真如也叫“一真法界”;还有众生执着诸法从过去来现在,从现在到未来,为破此执着,说真如又名“实际”;又有人执定诸法有其体相,也能发生作用,为此又说真如就是“空性”;一般的人都会认为有真实的“我”,有真实的“法”,为破除此根本执着,故又说“我法二空能显真如之理”。大家学习唯识,虽然听到如此多的名相,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掌握好,那就是唯识以“二无我”为其根本的宗旨。

​ 所以在“百法”的最后,讲到宇宙万物、身心世界的本来面目,就是“无我”。这里为了让众生更加究竟地领悟,所以安立了两种“无我”:一种是“补特伽罗无我”,一种是“法无我”。

​ “补特伽罗”是梵语,翻译成汉语叫“数取趣”,意思就是有情众生在六道轮回中不断升沉,一次又一次地变化生命形态,死此生彼相续不断,就叫“数取趣”。然而从实际情况来观察,一切众生都是由五蕴法聚集而成,并随着业力去感果受报,其中根本就没有一个具有主宰、唯一、永恒性质的“我”存在,故而说为“补特伽罗无我”,也叫“人无我”。

​ 再看“法无我”,什么是“法”?在佛法中解释为“轨持”的意思,所谓“轨生物解,任持自性”,但这似乎更加难懂,其实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有一定的规律,我们对事物所谓的认知,实际上就是从其规律、特点上形成共识,就有了大家约定俗成的判断,从而就成为这个事物专属的定位,这就是“法”。从中可见所谓的“法”,也不过是在“我”的基石上所进行的更具化的执着,如果没有“我”,则由谁去判断、执定“法”呢?由此可知,不论是个体之“我”,还是共识之“法”,都是业已形成的“错觉”,真理真正的面貌,就隐藏在“二无我”的背后。

​ “一切法无我”,这是整个佛法的核心宗旨,我们学习“百法”,旨在从唯识宗的角度来进行讲解分析,以期能够最终领悟,并且证得“二无我”的真实境界。

​ ——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