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TIP

仅小院师兄内部复习使用,请勿转发小院外任何人。

WARNING

第三色法,略有十一种:一、眼;二、耳;三、鼻;四、舌;五、身;六、色;七、声;八、香;九、味;十、触;十一、法处所摄色。

​ 讲完“心法”我们再来看“色法”,“百法”内容里面总共列出十一位色法,所谓的“色”就是我们现代人所说的物质,“色”的内涵有两方面,第一是“质碍”,第二是“变坏”。“质碍”的意思就是色法要占据一定的空间位置,如果这个空间位置被一个色法所占有,那么在同一时间内就不可能被另外一个色法所占有,这就是所谓的以“质碍”为义。所谓的“变坏”,意思是色法非坚住,而且是刹那变化的,有其生、住、异、灭的规律,所以表述为“变坏”。

​ 色法中的第一是“眼根”,具体讲眼根就是我人身体上的眼球,还有视觉系统内能够参与眼根活动的所有器官、组织,都叫眼根;第二是“耳根”,也就是我人的耳朵,由外耳廓到内耳道,以及一些辅助听力的神经系统,都属于耳根;第三是“鼻根”,有外面鼻梁、鼻孔和感知气味的嗅觉功能系统,就是鼻根;第四是“舌根”,我人口腔内的舌头,和味觉体验时参与合作的神经组织,一起成就味道感知功能的就叫舌根;第五是“身根”,前面四根都是局部的生理器官,而身根则属于总的根身,具有全面的功能作用,身根除了触觉感知功能之外,还能辅助触觉感知活动,而且还是前面几根存在和依靠的处所,所以有时候也叫“积聚依业”。

​ 之所以将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都附有“根”之一字,这根不仅仅是“根门”的意思,也就是前五识生起的通道和出入的门户,同时还有增长、出生的意义,正因“根”作为有力的增上助缘,才能生出眼识、耳识等的了别作用,眼根能发眼识,耳根能发耳识……这就是根的意思。

​ 根又有“内根”与“外根”之别,内根又叫“净色根”,也称“胜义根”,佛典上讲此根“质净而细,犹如琉璃”,用肉眼是看不到的。外根是我人视觉可见的眼、耳等诸器官,这在佛典中称为“扶尘根”,意思是他有扶持正根(内根)的作用;又因为这些器官浮现在外表,究竟而言属于不实之法,所以又叫“浮尘根”。

​ 今天我们讲的五根是“色法”的主体部分,明天再讲色法的客体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