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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最胜故,与此相应故,二所现影故,三分位差别故,四所显示故。如是次第。

​ 这五句话是分别对应前面的“五位”,即心法、心所有法、色法、心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,这是根据他们的特征以及次第关系,而作的具体说明。

​ “一切最胜故”是指的八识心法,他是一切生命现象的精神主体,论其势力,他的存在感特别强;论其作用,离开他就不存在有情生命,所以地位也最重要。心法可以发起造一切善恶之业,也是世间和出世间一切染净诸法所依的根本平台。从根本上讲一切法都不能离开“心法”而呈现,所以这里把他立在首位最为殊胜。

​ “与此相应故”就是讲的心所法,这些心所法是必须要与心法相应,他们都是内心生起的一切精神层面的认识活动,在其过程中离开作为主体的心法,认识活动就不能展开;同样心法如果要进行认知时,也必须用心所法去实施执行,心所法是心法的从属心理现象,是心法的延伸作用,由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此紧密,所以排在第二位来讲解。

​ “二所现影故”是讲的“色法”。这个“二”是指的心法和心所法这两种法,意为一切的物质世界不能够自己出现,都是由心法和心所法所变生的影像。如果说从心法与心所法提取出主观能认识的功能,那么同时也需要对等凝聚出所认识的物质外境,就是色法。而且在具体认知物质的时候,感官接收到的并非物质本身,而是由影射作用提供的影像,所以说“二所现影故”。

​ “三分位差别故”讲的是心不相应行法,这个心不相应行法之所以这么抽象,原因在于他并没有别体,不能自己无中生有,而是要借助前面三法相互的关联对比,而假设成为具有角度属性的概念,离开前三法他就没有存在感,所以在心法、心所法、色法之后安立他们。

​ “四所显示故”是指的无为法,前面的四法都属于有为法,但是无为法也并不能自己显现,要借助于前四法才能成立,正因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并不真实,才能显出无为法的功德。比如说在具体修行上,还要借前面四法来转染成净。我们讲阿弥陀佛为无量光寿,还要用量来说无量。所以无为法只是由有为法所显,不是由有为法所生。故而说“四所显示故”。

​ 最后说“如是次第”意思是前面的五位法,有胜有劣,心法胜,心所法劣;有能有所,心法、心所法是能,色法是所;有实有假,前三法为实,不相应行法为假;有有为有无为,前四位是有为,最后一位是无为。这样排列贯解,做到了次第分明,井然有序,所以总结为“如是次第”。后面讲的百法,就是依这个次第展开说明。